新约总论 第二九O篇

新约总论 第九册

经历并享受基督(一)

第二九O篇 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的经历并享受基督(二六)

贰 在使徒行传中
在本篇信息,我们要开始来看在使徒行传中所启示,对基督之经历与享受的各面。
 
一经历并享受基督作为:
 
1在复活里的一位
今天基督乃是在复活里。在永远里就存在的这位基督,有一天借着成为肉体,成了一个人。至终,祂被钉十字架,并且埋葬了。祂经过死,进入另一个范围,就是复活的范围。在万有之先存在的基督,在永远里就是神,并且与神同在。祂借着成为肉体,成了一个在肉体里的人;然后祂经过钉死与埋葬,就进到复活里。在祂复活的那日,天使告诉那几个妇女说,在坟墓里是找不着基督的,因为祂已经从死人中复活了(路二四1~6)。这指明基督乃是在复活里。
如今,基督在复活里是我们的救主,而那灵是在复活里的基督(林前十五45下)。基督复活以后,成了完全在复活里的人。今天有些基督徒认识成肉体的基督和钉十字架的基督,但我们应该像保罗,渴慕不仅认识基督的死,更认识在复活里的基督(腓三10)。我们需要在基督复活的大能、范围、和元素里认识基督。

在徒一3,我们看见基督是在复活里的一位,向门徒显现,向他们讲说神国的事:“祂受害之后,用许多确据,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使徒看,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,讲说神国的事。”
 
a向门徒显现
主将自己活活地显给门徒看,目的是要训练门徒习惯并享受祂看不见的同在。在约翰福音没有明言,也没有暗示,指明主将自己吹到门徒里面以后就离开他们。虽然他们不觉得祂的同在,实际上祂仍与他们同在。主向他们进一步的显现乃是祂的显出。在主受死以前,祂肉体的同在是看得见的。在主复活以后,祂在那灵里的同在是看不见的。祂在复活后的显现或显出,是要训练门徒领悟、享受、并习惯祂看不见的同在。祂看不见的同在比祂看得见的同在更便利、更优越、更宝贵、更丰富、也更真实。主看不见的同在,就是在祂复活里的那灵。主已将那灵吹进门徒里面,那灵要一直与他们同在。

主将自己吹入门徒里面以后,就素质说,祂从未离开他们。然而,就经纶说,祂时隐时现。主在经纶上时隐时现,为要训练门徒。关于这事,我们不该说祂来来去去,而该说祂时隐时现。门徒已经习惯基督看得见的同在。三年半之久,祂在肉体里与他们同在,乃是看得见的。忽然,祂看得见的同在被取去。后来主回到门徒那里,将祂自己吹入他们里面。从那时起,主与门徒的同在成了看不见的。那不再是肉身的同在,乃是属灵的同在。主在复活那天,将祂自己作为那灵吹入门徒里面;从那时起,这复活的基督就住在他们里面。徒一3说到祂的显现,这不是说祂曾离开门徒,不过是使祂的同在对他们成为看得见的,训练他们时时体认并享受祂看不见的同在。

虽然主属灵的同在是看不见的,却比祂看得见的同在更真实、更重要。主看得见的同在包含空间与时间的因素,但祂看不见的同在既没有空间的因素,也没有时间的因素。祂看不见的同在是无所不在的。无论我们在那里,主看不见的同在都随着我们。实际上,祂看不见的同在不仅是随着我们─这同在乃是在我们里面。当主在肉体里与门徒同在时,祂与他们的同在是外面的、看得见的。但祂将自己,就是赐生命的灵,吹入他们里面以后,祂的同在就成为里面的、看不见的。

借着这种无形的同在,这位无形的基督成了门徒的元素和素质。祂在内里和素质上与门徒是一,但门徒不习惯这样一种无形的同在。他们习惯于有形的事物。因着他们的软弱,祂向他们时隐时现,为要训练他们体认祂无形的同在。祂要他们知道,即使他们看不见祂,或者不觉得祂的同在,祂仍然一直与他们同在(太二八20)。祂的同在始终在他们里面,甚至成为他们的内在素质和思想。使徒保罗在加二20说,“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”这就是那是灵的基督无形的同在。

在这四十天里,主训练祂的门徒认识他们新的所是,看见祂的素质已经成了他们的素质。祂训练他们认识祂已成了他们,祂已进到他们里面,并且祂已将他们带到祂里面。祂也训练他们看见祂在父里面,他们在祂里面,祂也在他们里面(约十四20)。至终,这种训练乃是帮助门徒看见,他们是与三一神调和,他们不再仅仅是人,而是神圣的人,甚至是“耶稣人”。他们不再与三一神分开,现今他们能过一种与经过过程之三一神是一的生活。他们不再仅仅是人,乃是神人,神圣的人,有三一神作他们内里的素质,成为他们神圣的所是。主训练他们在这生命里生活行动,并成为在这生命里的人,成为地上神圣的人。主用六天创造了整个宇宙,但祂花了四十天来训练门徒。训练门徒这项工作比创造宇宙大得多了。

主耶稣四十天之久向祂的门徒显现。在圣经里,四十天是试炼和试验的时期(申九9,18,王上十九8)。主耶稣被那灵引到旷野,受魔鬼的试诱,那时祂禁食四十昼四十夜(太四1~2)。以色列人也在旷野被神试验并教育了四十年。所以,四十是试验、验证、试炼、教育的数字。在徒一章,主耶稣四十天之久时隐时现,为要试验并训练祂的门徒。
 
b对他们讲说神国的事
在这四十天期间,基督这在复活里的一位也对门徒讲说神国的事。虽然使徒行传没有告诉我们,关于国度主说了什么,但我们可以借着主其他部分的话,推论祂所说的。在福音书里,主耶稣教导门徒许多关于国度的事。主在祂复活以后的四十天期间,不太可能再对门徒讲说关于国度的新事。反之,祂可能重复祂在福音书里所教导门徒的。在福音书里,当主说到国度时,门徒不能领会主所教导他们的。他们还没有属灵的内在眼光来领会神的国,因为主还不在他们里面。但在约翰二十章,他们将复活的基督奇妙的人位,就是赐生命的灵,接受到他们里面。结果,在徒一章,他们就非常不同了,因为基督这赐生命的灵现今在他们里面,作他们的生命和人位。因着他们有赐生命的灵在里面,所以他们能领会主关于神国的讲论。

神的国不是眼所能见物质的国,乃是神生命的国。神的国是基督作生命扩展到祂的信徒里,形成神在祂生命里管治的范围。神的国就是神的管治、掌权,连同它一切的祝福和享受。这神的国是神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福音的目标。人要进这国,就需要为罪悔改,相信福音(可一15),使他们的罪得赦免,并使他们由神重生,得着符合这国神圣性质之神的生命(约三3,5)。

神的国其实就是基督自己(路十七21)作生命的种子,撒到祂的信徒,就是神的选民里面(可四3,26),并发展为一个范围,使神在祂神圣的生命里,能在祂的国里掌权。神国的入门是重生(约三5),其发展是信徒里面神圣生命的长大(彼后一3~11)。神的国在今天是召会的生活,是忠信的信徒在其中生活的(罗十四17),并要发展为要来的国度,作得胜圣徒在千年国里所承受的赏赐(加五21,弗五5)。至终,神的国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,作神永远的国,就是神永远生命之永远福分的永远范围,在新天新地里给神所有的赎民享受。
在徒一3,主耶稣这在复活里的一位,必定帮助门徒对神的国有这样正确的领悟。门徒必定开始看见,神的国是基督作生命扩展到祂的信徒里,也是基督作生命的繁殖所形成的范围,使神在其中得以在祂的生命里掌权。门徒必然已经领会,他们现今是基督繁殖、扩展的一部分,因此是神国的一部分。
 
2在升天里的一位
复活的主完成了四十天的训练以后,就可以平安地离开门徒,因此祂把他们都带到橄榄山,祂就在那里被接到天上(11~12)。祂的升天将祂带进一个新的阶段─一个复活的人活在天上,执行神所命定在地上的事。这位复活者现今坐在天上,执行神的行政(二36,来十二2)。
复活的基督将赐生命的灵吹入门徒里面,作生命、生命的供应、以及与他们里面的人有关的一切之后,他们都成了神人,就是与神调和的人。他们就在素质上被神圣的生命所充满,但他们还没有资格执行神的经纶。因此,复活的基督必须升到天上,被神高举,得着王权、主权、以及在万有之上的元首权柄。祂也得着了宝座、荣耀、和宇宙中所有的权柄。那一百二十人在地上祷告了十天,那时神正立那得高举的基督作君王,作主,并作万有的头。神将权柄、宝座、和荣耀赐给祂所高举的这一位─在升天里的这位基督。
 
a将圣灵浇灌下来
作为在升天里的一位,基督将圣灵浇灌(徒二33)在一切属肉体的人身上(17上),将祂所有的信徒浸成一个身体(一5,林前十二13)。在徒二33,彼得宣告说,“祂既被高举在神的右边,又从父领受了所应许的圣灵,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,浇灌下来。”被高举的基督接受圣灵的应许,实际上就是接受圣灵自己。基督在素质一面,为着祂在人性里的所是,由圣灵成孕;基督在经纶一面,为着祂在人间的职事,被那灵所膏。祂复活升天以后,仍然需要在经纶一面再次接受那灵,使祂能将这灵浇灌在祂的身体上,以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职事,成就神新约的经纶。在基督的复活里,在素质一面吹入信徒里面作生命的同一位灵,也在基督的升天里,在经纶一面由基督浇灌在他们身上。基督在祂的升天里并在祂升天后,在经纶一面从父领受包罗万有的灵,并将这灵浇灌在信徒身上,为着他们的职事和工作。

基督将圣灵浇灌在一切属肉体的人身上,就是所有堕落的人身上,没有性别、年龄、或地位的分别,目的是要将祂所有的信徒浸成一个身体(17上,一5)。作身体元首的基督,借着那灵将祂所有的信徒浸成祂的身体(太三11,徒一5,十一15~16,林前十二13)。新约启示基督是在圣灵里施浸的一位(太三11,可一8,路三16,约一33)。关于在圣灵里的浸,在徒一5主耶稣说,“约翰是在水里施浸,但过不多几日,你们要在圣灵里受浸。”这件事分两个步骤、两个事例来完成。第一,在五旬节那天,基督,身体的头,在祂的升天里,在经纶一面再次领受了那灵,就将犹太信徒浸入那灵。那是基督将身体浸在那灵里的第一个步骤,第一个事例。然后,在哥尼流家里,基督,就是头,将所有的外邦信徒浸入那灵(十44~47,十一15~17)。那是第二个步骤,第二个事例。借着这两个步骤,这两个事例,基督,身体的头,将祂整个身体一次永远的浸入那灵。

因为基督借着那灵将祂所有的信徒浸成了祂的身体,在林前十二13保罗就说,“我们…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,成了一个身体。”那灵是我们灵浸的范围和元素,在这样一位灵里,我们众人浸成一个生机的实体,就是基督的身体;所以不论我们的种族、国籍、社会地位如何,我们众人都该是这一个身体。基督是这身体的生命和构成成分,并且那灵是基督的实际。我们众人乃是在这一位灵里,由基督浸成了这一个活的身体,以彰显基督。

这样,在圣灵里的浸是一次永远的完成了。现在我们所需要的,不是再在圣灵里受浸,乃是简单地去经历那在圣灵里已经完成的浸。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的工作,我们不需要再次被钉;照样,我们也不需要再在圣灵里受浸。因为元首基督已在圣灵中为整个身体施浸了。我们只需要经历元首为身体所已经作成的。
我们若要经历圣灵的浸,首先必须知道主已经升天,作了主,作了元首(徒二36)。因着基督被立为主和元首,祂便浇灌下圣灵在祂的身体上(33)。然后,我们必须与身体有一个正确的关系。这样,我们可以对作元首的主说,我们认识祂的身体,我们是祂身体上一个重生的肢体,并且是正确的联于身体。在这个立场上我们宣告,圣灵的浸已经在祂的身体上完成了。然后,我们就能确实地经历那奇妙的圣灵的浸。我们若不了解基督的升天,或是没有一个正确联于身体的立场,无论我们如何祷告并等候,都很难有这种经历。因此,我们若要经历圣灵的浇灌,就必须领悟基督现今已经升天,向着召会作主,作万有的头,并且我们必须在身体里站住正确的地位。
 
b被立为主为基督
作为在升天里的一位,祂被立为主─万有的主,是要得着万有(十36);也被立为基督─神的受膏者,是要完成神的使命(来一9)。事实上,圣灵浇灌下来就证明神已经高举主耶稣,并且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。
 
(一)主,作万有的主,是要得着万有
徒二36说,“所以,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,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,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。”主是神,祂一直是主(路一43,约十一21,二十28)。但主是人,祂是在复活里将祂的人性带进神里面以后,才在升天里被立为主。神一直是主,但如今在宝座上有一个人是主。耶稣被钉十字架并埋葬以后,神使祂复活,叫祂坐在自己的右边,使这位拿撒勒人耶稣成为全宇宙的主。神要成为主,不需要任何一种正式的就职,但是一个从被藐视之地,寒微之城出来的微小的人要被立为主,就需要有真正的就职。现今这位从拿撒勒来的人,就职为万有的主。凭着升天,彼得领悟,他跟随了三年半的这人耶稣,已经就职为万有的主。如今宇宙的主,天地的主,是一位名叫耶稣的真人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宣告说,“耶稣是主,”并呼喊“哦,主耶稣”。
基督在祂的升天里就职为万有的主,不仅是万人的主,也是万物的主(徒十36)。基督是主,如今得着全宇宙、神的选民、和一切正面的人事物。基督不仅是神选民的主,也是天使以及一切要在千年国和新天新地里之人的主。因此,祂是诸天、地、以及祂所救赎之一切人事物的主。在升天里,祂是万有的主,要得着万有。

基督的为主身分,是祂在升天里所得着最重要的方面之一。基督的为主身分既然在祂的升天里完全得着建立,我们─与元首基督联结为一之身体上的肢体─只需要领悟这属天的事实(弗一20~23)。我们一旦领悟基督已经得着为主的身分,我们召会作为祂的身体,就必须加以应用。我们可以借着为那些在可怜光景中的信徒和罪人祷告,而运用祂的为主身分(太十六18~19,二八18~19)。在我们为他们的祷告里,我们应该以祂的升天为立场,宣告祂的为主身分,并告诉主,祂的为主身分必须施行在他们身上。在这样放胆且不凡的祷告中,我们宣告主在祂的升天里所得着的为主身分。我们不需乞求主为我们作些什么,反之,我们需要学习,借着宣告主在祂的升天里所得着的来祷告。
 
(二)基督,作神的受膏者,是要完成神的使命
基督在祂的升天里不仅被立为万有的主,也被立为神的基督,要照着神新约的经纶,完成福音的广传和召会的建造,使神所拣选的人能得救并得成全,以构成新耶路撒冷,作神永远的居所和彰显,使神得着永远的满足。作为神所差并所膏的一位,祂在永远里,并从出生时,就是基督(但九26,约一41,路二11,太一16)。祂在出生时就被称为基督,在受浸时受膏(三13~17),并被彼得称为基督:“你是基督,是活神的儿子。”(十六16)这乃是为着成就神经纶的第一部分,就是借着祂地上的职事,成功神的救赎,并释放神圣的生命。在祂的升天里,祂正式就职为神的基督,神所指派的一位,来执行神经纶的第二部分,为要借着祂天上的职事,产生并建造召会。

虽然祂在永远里就在祂的神性里受膏,并在祂受浸时受膏,但直到祂升天时才正式就职为基督。当耶稣升到高处时,神使这设立成为正式的。基督不仅为神所拣选、所设立、所膏,也被神任命进入祂的职任。神借此向全宇宙宣告,这一位就是祂所指派,为要成就祂永远的计划,就是建造祂的殿─新耶路撒冷。因此,作为在升天里的一位,基督被立为主为基督(徒二36),使祂借着祂属天的职事得着万有并完成神的使命,以成就神的计划(十36,来一9)。